|
昵称:zhangmi 会员类型:[普通] 所在地区: 会员级别:0 积分:3 |
丈夫与人相好跳楼摔死 保险公司理赔保额吗昨天在广播里听到一个案例,讲述着的丈夫与朋友的妻子私通,慌忙逃跑时从三楼的窗户跳出,被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。死者生前曾投过一份保额5万的保险,广播的结果是,死者属于非意外死亡,不予赔偿。但我觉得是应该理赔的,请问专家老师,不理赔的依据是什么?期待解答 |
| 保客博客提交时间: 2009年04月27日 02:30:07 |
许娅伟
|
一般情况意外保险条款中的意外解释为:指遭受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。 其中有一个是“非本意的”,如果分析他的行为,那么有可能保险公司是根据这个一跳结论为不是“非本意的”行为,所以拒赔。因为这个事故的根源是为了逃避妻子,本身就不是属于“外来的、突发的”意外事件,所以不给理赔也是属于合理情况。当然理赔过程中还需要涉及到一些证明,比如公安机关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到的部门,比如火宅事件中的消防部分等的证明,来证明事故的原因是属于意外还是非意外,比如如果是火灾,那么消防部门可以证明这件事属于火灾(属于意外范围)。 中国注册保险理财规划师(IFP)许娅伟 13264333212 QQ: 113239587 |
| 保客评定为最佳提交时间:2009-04-27 19:23:26.5 |